机械工程学院

Schoo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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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激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提高学院整体科研实力和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设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工作激励资助项目,每两年立项一次,每次立项总数不超过4项;每项资助经费共4万,分两年资助,每年2万元。

2、公开出版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教师排名第一的学术专著,奖励10000元。

3、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项目奖励1万元;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项目奖励8000元;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项目奖励5000元;获市级三等奖项目奖励3000元。

4、获批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

5、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合格),并进行院系级公开学术交流的项目奖励1000元。

6、为本院师生举办学科、专业、科技创新等讲座或相关学术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的,每场奖励500元。

7、上述所需经费从学院科研管理费用中支出。

8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工程学院【20143号文相应废止。解释权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附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工作激励资助项目相关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