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Schoo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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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大陆南端两座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万余人。

学校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学校共有19名学者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在2024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中,学校首次冲入全球前1000强、中国内地高校200强。

学校拥有1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海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办学理念,根据“把学校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涉海人才培养的摇篮、海洋科技创新的高地、海洋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广东海洋强省、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定位,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建设为关键、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学校与学生现工作单位及学生本人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生人事档案不需要到校,毕业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学生继续在原工作单位就业,学校将该生研究生在读期间相关学习档案寄至学生原工作单位归档。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约120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符合教育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生)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7.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资格考生,应在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见附件2。

(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见附件3。

相关附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七、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详见附件1,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住宿费17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类型

标准

适用对象

备 注

助学金

10000/学年

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

1)具体评审、发放及管理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学金由国家资助的助学金6000/学年和学校筹措的助学金4000/学年构成。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学年

二等:8000/学年

三等:6000/学年

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其中,一等不超过30%,二等不超过40%,三等30%

1)具体评审、发放及管理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上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人均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和在校硕士生人数40%比例给予支持,

其他部分按评审办法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学年

硕士生

按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评审。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4.学院或导师资助:学院或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详情请登录各学院网页查询或咨询各学院招生秘书(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学校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三)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经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成立,并设置海洋技术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含推免生)需通过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招生学院标注阳江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湛江市的校区学习生活,第二学年开始与导师商定在阳江校区或湛江市的校区开展科研活动。

(五)我校招生更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九、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 http://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759-2396185

联系人: 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9-2383146,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xlsx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xls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xls 

附件4.参考书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