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号),结合学院本科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成立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学生所提交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一)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海涛
副组长:刘强、梁吉霖
成 员:尹凝霞、刘璨、鄢奉林、钟光明
工作人员:唐海霞、孙湛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刘海涛
副组长:刘强
组 员:刘焕牢、刘璨、尹凝霞、钟光明
工作人员:唐海霞、孙湛
二.推免范围与名额分配
1.推荐范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5个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名额分配:根据学校划至学院的名额,进行统筹分配。原则上在确定推免人数后,按照每个专业分配1个名额,多余的名额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一流专业建设、硕士点专业建设和学生综合评分讨论决定最后推荐名额。如名额不足,则按照综合评分排名,每个专业1名。
三.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的,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以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作为公共外语的,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0及以上。托福成绩85分或雅思成绩6.5及以上,亦可认为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四.综合成绩评定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包含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过程中,均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10%。
(二)分项成绩计算方法
1.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课程绩点按第一次考核成绩计算),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创新创业成绩
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各类只取一项代表作,报名前必须获得,录用通知无效)。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仅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Ⅱ类竞赛仅限“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Ⅲ类仅限《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及各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竞赛项目(其他竞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项)。(2024年学院竞赛清单为:广东省 CAD机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FA国际前沿创新艺术设计大赛、中国智能机器人格斗及竞技大赛、全国工业工程应用案例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设计竞赛)。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
最高等级奖 |
第二等级奖 |
第三等级奖 |
第四等级奖 |
国家级 |
100 |
80 |
60 |
40 |
省级 |
40 |
25 |
15 |
10 |
市(校)级 |
15 |
10 |
6 |
4 |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
最高等级奖 |
第二等级奖 |
第三等级奖 |
第四等级奖 |
国家级 |
40 |
25 |
15 |
10 |
省级 |
25 |
15 |
10 |
6 |
市(校)级 |
10 |
6 |
4 |
2 |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
最高等级奖 |
第二等级奖 |
第三等级奖 |
第四等级奖 |
国家级 |
20 |
12 |
7 |
5 |
省级 |
12 |
7 |
5 |
3 |
市(校)级 |
5 |
3 |
2 |
1 |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2)发表论著(必须见刊)。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SCI、EI、CPCI-S、SSCI、A&HCI、ISSHP、CSSCI(含扩展版)等权威期刊发表文章}的计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CSCD(含扩展版)、北大核心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计30分/人/篇,发表一般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计10分/人/篇。在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30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3)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5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15分,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5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3.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60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2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100小时以上加2分,300小时以上加4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五.遴选工作程序
1.组织动员。各系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和相关通知精神要求,本着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与推免。
2.候选名额确定与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按1:2原则确定学院候选名额,并由学院办公室及时向学生公布。
3.学生报名。申请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目录),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院办公室。佐证材料包括:(1)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前3学年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2)代表性创新创业成绩证明材料: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著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专利证书。
4.材料初审。学院办公室与学工组对《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转交给教学系主任。
5.教学系推荐候选人。教学系根据文件要求,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对符合基本条件学生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人,报给专家审核小组。
6.学院审核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推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7.公示。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情况,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六.其它事项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研究生升学政策按《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人伍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2019〕5号)执行。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3.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任何原因受到处分(无论处分解除与否),或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因病需休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推免资格公示后至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截止前,推免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5.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院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6.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7.推免生工作咨询与申诉机构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学校推免生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8.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和最新通知精神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8日